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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乐清分局系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派出机构,负责乐清市行政区域内的港政、运政、航道、岸线、水工监管、船舶、行业安全、规费稽征等管理及对各水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
■人员编制:
    共38名(在岗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10名。
■人员素质:
1、政治面貌:党员:18名;团员:5名。
2、职工学历:大学:8名;大专6名;高中:3名;中专5名;初中3名。
3、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1名;高级工程师1名;会计师1名;工程师3名;技师1名;助理经济师4名;助理工程师5名;会计员1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港口、航运、船检、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参与研究制订港口、航道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和地方对港口发展的规划和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县(市)的港口、航运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行政管理。
3、负责对港口业务经营和水路运输(服务)经营申请的许可,运力新增、客运航线的审批、审核和上报工作。
4、负责本辖区港口和水运的行业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港口和水路运输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以及疫情控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参与组织处置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提供后勤保障。
5、负责本辖区港口基础设施和经营性设施、航道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权限,负责航道建设立项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港口和水运的科学技术工作;参与港口的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对本辖区港口和航道建设市场秩序进行监管,负责港口岸线使用和临跨(拦)建设项目的审核和转报工作,对港口和航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
7、负责落实国家重点、军用、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港口作业;协助做好民用国防潜力调查。负责受理、审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申报,并实施监督。
8、负责征缴、代征国家规定的涉及港口和航运的规费及其他费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港口和水路运输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实施监督和管理。
9、负责本辖区港口和水运的信息汇总、统计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对本辖区内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温州市港航管理局乐清分局
地址:乐清市乐成镇双雁路79号 邮编:325600
电话:62524209 62526414  传真:62524209
E—MAIL:yqgh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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